吴江国立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认定更正说明
吴江国立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经橡树翡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OCM Jade Limited)申请,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0日作出(2019)苏0509破8号民事裁定书,裁定受理国立公司破产清算案,并于同日作出(2019)苏0509 破8号决定书,指定昆山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。
现管理人对《吴江国立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表》进行更正:
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吴江区税务局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总金额为275346.52元,管理人认定其中的186343.95元为税务债权,其中滞纳金89002.57元管理人认定为普通债权。
吴江国立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
2019年4月18日